閩公綜〔2023〕116號
各市、縣(區)公安局(分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社會事業局: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時代公安工作、教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以及在全國公安工作會議、全國教育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在中國人民警察警旗授旗儀式上的重要訓詞精神,認真落實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培養機制改革部署要求,全面加強公安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公安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福建省公安廳、福建省教育廳結合我省實際,制定《福建省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專業招生辦法》,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做好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責任,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按照公安部、教育部的部署要求,在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省公安廳政治部會同廳警務督察總隊、福建警察學院等部門組建工作專班,負責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在本省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各地公安、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公安院校招生的組織領導,嚴把招生標準,嚴格招生規定,嚴肅落實責任,嚴密組織實施,堅決把好“入口關”,確保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二、強化招生宣傳。各市、縣(區)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院校要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深入細致做好公安院校招生宣傳工作,鼓勵指導符合條件、有志于公安事業的優秀考生踴躍報考。要嚴肅招生宣傳紀律,規范招生宣傳內容,完善宣傳信息發布審核和保密審查機制,嚴禁以娛樂化、庸俗化方式開展招生宣傳,宣傳內容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要加強輿情監測研判引導,穩妥處置敏感輿情,營造良好的招生輿情環境。要教育引導考生增強紀律觀念和保密意識,不得在網絡媒體平臺發布參加公安院校招考、錄取通知書等信息,嚴防泄露個人敏感信息。
三、提升服務水平。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政策性強。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參與政治考察工作的單位和民警,要牢固樹立宗旨意識,緊密結合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深入實施“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弘揚“馬上就辦、真抓實干”優良傳統作風,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和辦事效率,做到接待熱情、辦理及時,展示公安機關的良好形象。要面向考生、家長、社會準確、細致開展公安院校招生政策宣傳解讀、信息查詢和咨詢等服務,從細微處用心用情用力幫助考生和家長排憂解難。
四、落實安全保障。組織開展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期間,要健全招生安全工作機制,強化底線思維,壓實安全責任,全面排查梳理全流程各環節的風險隱患,完善防范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預案,確保人員安全、設備安全、信息安全、保密安全。要認真落實國家和屬地有關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改進有關工作流程,合理管控人員密度,加強個人防護和場地消殺,全力保障考生和招考工作人員健康安全。
五、嚴肅招生紀律。認真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健全完善招生信息公開、監督制約機制,暢通考生咨詢和申訴渠道,主動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監督,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平穩順利進行。要聚焦問題線索,嚴肅執紀問責,對于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或因工作敷衍塞責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規依紀依法從嚴查處,嚴肅追究當事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報省公安廳政治部。聯系人:蘭錦升,聯系電話:0591-87093094。
福建省公安廳 福建省教育廳
2023年6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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